创业者要跟合伙人讲透这3个致命问题,创业不看人品要看人性

合伙创业,过不了一年就散伙,90%的都是因为3个问题没提前说清楚。不是人品问题,而是人性问题。人性>人品。

100个创业团队里,90个都是因为这些问题没说清楚散的伙。你以为你们感情好就能避开?真功夫的蔡达标和潘宇海是连襟,新东方的俞敏洪、徐小平、王强是铁哥们儿,神光证券的孙成纲和孙成旗是亲兄弟。结果呢?该散还是散,该打官司还是打官司。

这篇我梳理出最致命的3个问题,这3个问题不说清楚,创业第一年就会散伙。

图片[1]-创业者要跟合伙人讲透这3个致命问题,创业不看人品要看人性-AI Express News

图源:影视飓风

 

01.

合伙人之间如何做出艰难决策?

不把这个问题,不说清楚不定下规矩,为什么极易散伙?

因为,公司决策低效,搞帮派,力量分散,员工不知道听谁的,公司决策瘫痪,错过关键时期关键窗口,等等,决策指挥系统失灵,就会推诿责任。

真功夫的蔡达标和潘宇海,47%对47%的股权结构。任何重大决策都需要双方一致同意,一旦产生分歧就陷入僵局。结果IPO计划无限期推迟,错过了2007-2010年餐饮企业上市的黄金窗口期,估值损失至少50亿。

更狠的是江苏常熟的一家公司,两个股东各占50%,从2006年起长达四年无法召开股东会。法院直接判决:解散公司。理由是"公司治理陷入全面瘫痪,股东的信任基础已完全丧失"。

为什么会这样?

因为50%对50%、47%对47%这种股权结构,看似公平,其实是世上最差的股权结构。专家说得直接:"不出问题是偶然的,出问题是必然的。"

怎么防掉坑?

在合伙协议里写清楚,比如:

日常决策(10万以下支出、招聘10人以下):占股最多的人直接拍板。

重大决策(100万以上支出、战略调整):需要67%以上股东同意。

特别重大决策(融资、上市、卖公司):需要全体股东一致同意。

如果出现僵局(连续3次股东会无法形成决议):由【提前约定好的】外部董事(比如投资人)投关键一票。

别搞平均主义,必须有人占51%以上,或者在章程里明确谁有最终决策权。

你可能会说,大家不都是按股份大小做决策的吗?

错!

应该是谁在什么事情上最有话语权,就听谁的,谁占股多就听谁的是一种偷懒。真正的好的决策系统设计是谁为事负责,谁专业,谁就应该有决策权,让听得见炮火的人做决策。

所以,创业的第一件事,是建立起优秀的决策系统,不讲透这件事,极易散伙,甚至失败。

 

02.

利益如何分配?

不说清楚会怎么死?干得最多的人拿得最少,最后拍屁股走人,带走核心资源。

罗辑思维初创时,申音持股 82.35%,罗振宇持股 17.65%。作为内容核心与品牌代言人,罗振宇的个人 IP 是项目核心吸引力,但股权与价值贡献失衡,叠加战略分歧,双方最终分道扬镳。

新东方早期更乱,早期采用松散的名师分成模式:核心名师自主开班、按授课量获利,校方仅负责结算,类似 “诸侯割据” 的管理状态。俞敏洪推动股份制改造时,与徐小平、王强等核心团队因股权分配、管理理念产生分歧,矛盾持续约 4-5 年。

为什么会这样?

因为早期创业大家都穷,觉得"先把事做起来,钱的事以后再说"。但人性就是这样,钱一多,谁都觉得自己贡献大,别人占便宜。

怎么防坑?

在合伙协议里写清楚股权分配公式,比如:

出资占30%权重:A出资100万,B出资50万,出资权重比是2:1

出力占50%权重:A全职投入,B兼职投入,出力权重比是2:1

资源占20%权重:A带来核心技术,B带来客户资源,资源权重比根据实际评估

最终股权 = 出资权重×30% + 出力权重×50% + 资源权重×20%

而且要约定:如果有人中途不干了,其他合伙人有权按【净资产×股权比例】回购,不享受任何溢价。如果是被动离职(严重违约、长期不履职),按【原始出资额】回购,甚至无偿收回。

 

03.

我们会付出多大努力?

不说清楚这个问题为什么会致命?

因为,有人拼命干,有人躺着赚,最后拼命的人带着团队跑了,成为你最大的竞争对手。

伊利时期的牛根生身为副总裁,凭突出业绩在团队中积累极高威信,却因与董事长郑俊怀存在战略分歧,且让对方产生 “功高盖主” 的顾虑,逐渐被架空权力。1998 年,牛根生发现资源调动、资金使用等工作推进受阻,最终以 “外出学习” 为过渡名义离开伊利。

1999 年,牛根生携手 300 多名伊利核心员工(涵盖销售、生产、技术骨干)创办蒙牛。2004 年,蒙牛成功在香港上市,牛根生以 1.35 亿美元身价跻身《福布斯》中国富豪榜。

而伊利虽短期流失核心团队,但并未长期丧失市场竞争力。后续潘刚接手管理后,公司逐步稳定发展,2008 年后重新赶超蒙牛,与之一同形成中国乳业双雄格局。同期,郑俊怀因涉嫌挪用公款入狱,伊利也度过了一段短暂动荡期。

我认识一个前同事的公司,创业时两个股东均未实缴出资,但公司因为租赁经营场所持续产生高额租金,不断亏损。其中一个股东多次通知另一个股东召开股东会,对方就是不来。最后法院判决:解散公司。这种创业简直就是儿戏,看起来连草台班子都不如。

为什么会这样?

因为创业初期大家都说"我全力以赴",但全力以赴是个模糊概念。有人觉得每天工作8小时就是全力,有人觉得每天工作16小时才叫全力。

怎么防坑?

在合伙协议里写清楚,比如:

A每周投入40小时以上(全职),B每周投入20小时以上(兼职)

如果连续3个月投入时间低于约定的80%,视为严重违约

其他合伙人有权按【原始出资额】强制回购股权,不享受任何溢价

如果有人想做其他项目,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,经全体股东同意

别心软,该清退就清退。你不清退躺着赚的人,拼命干的人就会清退你。

 

04

最后说一句

这3个问题都是创业致命点,99%踩在任一个雷点上,第一年就会爆。决策权问题是死亡开关,一碰就炸;利益分配问题是定时炸弹,早晚会爆;付出不对等问题是慢性毒药,积累到一定程度必然爆发。

你可能会说:"我们感情好,不会散伙。"我想说,真功夫的蔡达标和潘宇海是连襟,新东方的俞敏洪和徐小平是铁哥们儿,伊利的郑俊怀和牛根生共事多年。感情好不好,跟散不散伙,没有半毛钱关系。

记住:不是人品问题,是人性问题。再好的感情,也架不住利益的考验。

这3个问题必须在创业第一天就说清楚,写进合伙协议里。别等到出问题了再扯皮,那时候已经晚了。

明天,我会更新一篇创业合伙会致重伤的3个问题,影响威力也巨大,甚至更恐怖,因为那3个问题会在公司做到一定规模时就爆发,代价甚至更沉重。

.END.

© 版权声明
THE END
喜欢就支持一下吧
点赞0 分享
评论 抢沙发

请登录后发表评论

    暂无评论内容